
喜歡一個人,好難。
是心動? 還是錯覺?
而錯覺卻又常常大於心動。
是喜歡? 還是習慣?
而卻老是因為習慣而又說了喜歡。
就像是口香糖。
在嘴裡反覆咀嚼
從一開始的甜
一直到最後的食之而無味。
簡單來說口香糖天生的宿命就是會被吐掉。【當然不小心吞下去的另當別論】
現在好比愛情等於口香糖。
有人只是為了要得到潛藏在那薄薄一片之中的甜
為了那份甜
於是開始盲目的追求。
包裝亮麗的、口味最新的
似乎只要是亮麗、吃起來好吃
來者不拒!!
他們
不懂得如何將那份甜留在嘴裡溫存
一昧的只是咀嚼完後吐掉
擦抹掉嘴角的口水後
再吃一片。
我們是不是
要學著讓簡單只是咀嚼的動作變的不同?
是不是可以吹個泡泡
讓口香糖停留在口中的時間不單單只是一昧的被咀嚼而已?
是不是可以延長口香糖的時間
到停止呼吸前?
沒有人想過開始後
卻看見了愛情的憧憬。
沒有人想過過程中
卻看見了愛情的甜蜜。
沒有人想過結果
卻看到了愛情的永遠。
「那你吐掉過多少口香糖?」妳笑著問我。
「其實我根本還沒嚐過口香糖的味道..... 」我無奈的看著妳。
「屁啦!!!!怎麼可能阿? 那你怎麼感覺經驗豐富、講出來又頗具道理的?」我早就知道妳的反應,所以看著妳起疑的眼神,讓妳激動的說。
「哈哈哈哈~大家都這樣說。 我是真的沒交過女朋友,誰說愛情一定要親身經歷才能體會的阿?我可是透過一些學姊阿、學長阿、小說阿有的沒的自己統整出來的結果呢!!!」我看似有點驕傲的說著。
「真是太不敢相信了..... 我看你怎麼辯解也很少人會相信吧?因為看你文章打的那麼有真實感,一切彷彿是親身體驗......」妳眼睛瞪大的問我。
「是幾乎跟每個人解釋過後,他們最後又會再問我一遍:「真的假的?」 假的那我剛剛幹麻說這麼多廢話來解釋...我還真的不知道我因為沒交過女朋友使大家不相信,我是該讓開心還是難過」我無奈的擺頭說。
「喔喔喔......了解。」看妳似懂非懂的回答我。
口香糖之戀
想想
你的人生究竟吃了多少?
又隨意吐掉呢?
還是
你是被吐掉的?
起身
透過晚霞我知道時間不早了。
當妳要下公車的時候,轉頭問我:「真的假的?」
我從半睡半醒中驚醒:「什麼真的假的?」
「妳真的沒交過女朋友喔?」
「幹!! 妳完了!! 妳別想下車!!! 我要把妳帶去精神病院!!!」
只看到妳的背影,裙襬飄著
公車的前燈照亮了妳的白色裙襬
或許 , 這就是愛
以上,某兩段式擷取溫柔漂亮的某學姊網誌、接著對話存屬個人瞎掰
不過,我是真的沒交過女朋友呀!!!!!
雖然不是說很好的文章
但是請大家尊重智慧財產權,切勿抄襲、修改、翻印及斷章取義 謝謝
於 2008/6/15 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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